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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二:●引进“连锁销售”目的

时间:2012/11/7 13:10:02

连锁经济是直销范畴中的一种,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,是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必然产物。国家外经贸部长石广生、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、广东省委书记*等组成团,分别考察了美国,日本,韩国和新加坡的先进营销模式后,1998年5月12日,从新加坡举行的亚太直销大会上引进直销这种新兴的营销方式——连锁销售(店铺+推销员的经营方式)。

1998年6月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允许*、雅芳等十家外资企业开展在华直销业务,但必须转为“店铺+推销员”的经营方式。

2001年11月10日,我国加入WTO时承诺,入世后3年内,我国将对“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”取消“市场准入限制”和“国民待遇限制”。

2004年9月10日厦门悦华酒店直销立法座谈会直销法规草案出台:《中国直销管理办法》、《反金字塔欺诈条例》和《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》。

2004年11月12日,中国正式向140多个世贸成员国打开直销大门,关税逐步降为“0”,逐步开放直销市场与世界经济接轨,同年足有3000家企业以直销的方式运作在中国大陆市场。

2005年11月1日,《禁止传销条例》正式施行;2005年12月1日,由国务院总理*签署的《直销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。负责《禁止传销条例》和《直销管理条例》审查制定工作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先生在《直销与传销》一文中指出,“国际上通常将直销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。多层次直销实行复式计酬,即团队计酬”。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女士在2004年厦门直销立法座谈会上,曾明确提出,“对直销行业来说,现在开放的经营范围是单层次直销,进一步扩大的经营范围,多层次直销自然应成为一个重要的考虑方向”。连锁经济今后在中国的前景怎么样,其实在很多方面已经从不同角度作了充分的说明,最终只有靠业界人士自己去分析和理解了。

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下,我国正面临一场没有硝烟的国际经济战,如仅*公司每年就从中国拿走170多亿;随着关税逐步降为“0”、直销市场进一步开放、外国企业逐步进入中国市场,中国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或淘汰,如国有产品成本高、质量差、流通环节繁琐等怎样才能与外国企业抗衡。经济战争的焦点是:我国是否有先进的营销模式来保护本国经济和企业。早在8年前,中国政府在取缔传销仅隔20天就已经引进了连锁销售,并暗自运行和推广,培养本国直销团队,刺激本国企业,为打赢21世纪国际商业经济战提前做好准备。

连锁销售的引进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,国务院副总理*提出“允许存在、严格管理、低调宣传、限制发展”的十六字管理方针,并定点投放到两广地带。连锁销售是“店铺+推销员”的直销经营方式,连锁销售有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种表现形式,实体经济主要是以店铺的形式把商品卖出去,如全国各地的厂家连锁专卖店以及各大连锁超市等等。虚拟经济主要是以推销员+五级三节制的形式把商品卖出去。五级三节制是一套非常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,曾获得新加坡举行的亚太直销大会上最高奖“银鹰奖”,这套制度普遍被运用到招商银行、保险以及各大公司和企业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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